协作近30年,京蒙检察人共同提高
协作近30年,京蒙检察人共同提高
协作近30年,京蒙检察人共同提高“与北京的同事们在办案中深入交流,收获颇丰。”近日,内蒙古自治区赤峰(chìfēng)市检察机关第三批业务骨干结束在京交流锻炼回到赤峰,与大家(dàjiā)分享了(le)学习经历和感悟。
为(wèi)深入贯彻最高检《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(jiǎnchá)队伍建设的意见》,落实(luòshí)“京津冀+晋蒙”检察联动协作交流座谈会精神,2024年7月,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与(yǔ)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、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签署互促共建协议,以人员(rényuán)交流锻炼项目为牵引,合作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、业务协作、资源共享(zīyuángòngxiǎng)等多项工作,汇聚服务保障区域协同发展的检察合力。
北京(běijīng)与赤峰两地山水相近、人缘相亲,具有开展检察协作的良好基础。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黄宝跃表示,两地检察机关开展互促共建工作,既是服务保障(bǎozhàng)区域(qūyù)协同(xiétóng)发展战略的重要(yào)举措,也是深化京蒙检察协作的生动实践,要主动(zhǔdòng)将检察工作一体化融入区域协同发展战略,充分发挥各自优势,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祖国北疆长治久安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
2025年3月,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检察院检察人员(jiǎnchárényuán)参加北京市平谷区检察院开展的普法宣传(xuānchuán)活动。
根据互促共建机制,赤峰市检察机关(jiǎnchájīguān)定期选派优秀年轻(niánqīng)检察人员前往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及密云区、平谷区、昌平区检察院等开展(kāizhǎn)交流锻炼,通过参与案件办理、业务研讨、党建共建等活动(huódòng),加强交流,增进了解,学习首都检察先进理念和有益经验。目前,赤峰市检察机关已有(yǐyǒu)三批42人赴京参与交流锻炼。
与此同时,北京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(jiǎncháyuàn)第三分院、昌平区检察院、朝阳区检察院、怀柔区检察院、密云(mìyún)区检察院先后派人到赤峰市检察院、阿鲁科尔沁旗检察院、翁牛特旗检察院、宁城县检察院,围绕(wéirào)“大数据+检察”监督模式、轻罪治理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业务交流。
人员往来逐渐频繁、工作交流日益密切,两地(liǎngdì)检察机关共同关心的话题也越来越多。从“数字检察工作未来(wèilái)发展方向是什么”“能够合作开展理论研究的课题(kètí)有哪些”,到“党建与业务怎样进一步有机融合”“检察文化(wénhuà)建设如何保持创新性”,双方合作空间持续拓展。
全域联动深化交流(jiāoliú)协作
两地检察机关(jiǎnchájīguān)之间的广泛话题和密集互动,充分展现出跨区域检察交流协作(xiézuò)的巨大潜力和光明前景。同时,在工作推进(tuījìn)过程中(zhōng),如何变潜力为实力、化前景为实景,有效助力检察队伍建设,服务保障区域协同发展?
两地(liǎngdì)检察机关用两个“全域联动(liándòng)(liándòng)”给出答案。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刘慧介绍道:“我们本着(běnzhe)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、合作共建、携手共赢的原则,通过全地域联动、全领域联动,实现两地检察机关资源共享、文化共建、动力共生、业务共进。”
据了解,全地域联动就是北京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第三分院及(jí)密云区、平谷区、昌平区检察院等全力(quánlì)做好支持保障工作,拓展交流锻炼参与(cānyù)范围。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及密云区、平谷区、昌平区等检察院和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及其(jíqí)所辖(suǒxiá)12个基层检察院共同参与,不同地域的检察履职经验和各具特色的工作方法汇聚融合,为两地检察机关深度交流打下坚实基础。
全(quán)领域联动就是在(zài)选派赴京交流锻炼人员过程(guòchéng)中,最大程度丰富派出人员构成和接收岗位构成。派出队伍中既有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,也有负责队伍建设的政工人员;接收岗位既有从事具体案件办理的业务科室,也有管理(guǎnlǐ)检察政务的行政部门。来自不同部门、负责各项工作的检察人员共同(gòngtóng)参与,实现交流范围的最大化。
在这两个“全域联动(liándòng)”的有效助推下,互促共建工作扎实推进,先后形成调研报告、工作启示等(děng)各类(gèlèi)成果转化材料(cáiliào)30余篇,汇总数字检察、队伍建设等各类经验材料30余份,发布宣传稿件12篇,为两地检察机关协同一体履职(lǚzhí)、深化落实“京津冀+晋蒙”检察联动协作机制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。
近30年(nián)协作成效显著
随着两地检察机关(jiǎnchájīguān)互促共建工作进入“常态化、制度化、精准化”新阶段,党建与业务融合、教育培训(péixùn)互促、业务协作共进等各项工作成果(chéngguǒ)逐步显现。
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与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、昌平区检察院合作创建(chuàngjiàn)“同心联动星炬赋能”党建与业务融合品牌,成立赴京交流(jiāoliú)锻炼人员临时党支部,积极组织(zǔzhī)、联合开展(kāizhǎn)主题党日、经验交流等各项活动,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(dǎngyuán)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,互促共建工作更具活力。
在赴京(fùjīng)交流锻炼期间,赤峰(chìfēng)市检察人员积极参与各项工作,协助办理各类案件300余件(yújiàn),参与出庭公诉、提讯200余次。返回赤峰后,检察人员积极分享培训经验,力求交流再传导、全覆盖。
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(jījí)推动优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赤峰(chìfēng)地区应用,助力赤峰市检察机关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,通过模型发现监督线索800余条,目前已成案(àn)60余件。
“近30年的(de)京蒙协作让北京和赤峰紧紧联系在一起,真挚深厚的情谊使我们成为伙伴和亲戚。希望(xīwàng)两地检察机关持续深化互促共建(gòngjiàn)机制,携手推动人才交流等各项工作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。”赤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陈雪梅表示(biǎoshì)。

“与北京的同事们在办案中深入交流,收获颇丰。”近日,内蒙古自治区赤峰(chìfēng)市检察机关第三批业务骨干结束在京交流锻炼回到赤峰,与大家(dàjiā)分享了(le)学习经历和感悟。
为(wèi)深入贯彻最高检《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(jiǎnchá)队伍建设的意见》,落实(luòshí)“京津冀+晋蒙”检察联动协作交流座谈会精神,2024年7月,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与(yǔ)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、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签署互促共建协议,以人员(rényuán)交流锻炼项目为牵引,合作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、业务协作、资源共享(zīyuángòngxiǎng)等多项工作,汇聚服务保障区域协同发展的检察合力。
北京(běijīng)与赤峰两地山水相近、人缘相亲,具有开展检察协作的良好基础。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黄宝跃表示,两地检察机关开展互促共建工作,既是服务保障(bǎozhàng)区域(qūyù)协同(xiétóng)发展战略的重要(yào)举措,也是深化京蒙检察协作的生动实践,要主动(zhǔdòng)将检察工作一体化融入区域协同发展战略,充分发挥各自优势,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祖国北疆长治久安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

2025年3月,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检察院检察人员(jiǎnchárényuán)参加北京市平谷区检察院开展的普法宣传(xuānchuán)活动。
根据互促共建机制,赤峰市检察机关(jiǎnchájīguān)定期选派优秀年轻(niánqīng)检察人员前往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及密云区、平谷区、昌平区检察院等开展(kāizhǎn)交流锻炼,通过参与案件办理、业务研讨、党建共建等活动(huódòng),加强交流,增进了解,学习首都检察先进理念和有益经验。目前,赤峰市检察机关已有(yǐyǒu)三批42人赴京参与交流锻炼。
与此同时,北京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(jiǎncháyuàn)第三分院、昌平区检察院、朝阳区检察院、怀柔区检察院、密云(mìyún)区检察院先后派人到赤峰市检察院、阿鲁科尔沁旗检察院、翁牛特旗检察院、宁城县检察院,围绕(wéirào)“大数据+检察”监督模式、轻罪治理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业务交流。
人员往来逐渐频繁、工作交流日益密切,两地(liǎngdì)检察机关共同关心的话题也越来越多。从“数字检察工作未来(wèilái)发展方向是什么”“能够合作开展理论研究的课题(kètí)有哪些”,到“党建与业务怎样进一步有机融合”“检察文化(wénhuà)建设如何保持创新性”,双方合作空间持续拓展。
全域联动深化交流(jiāoliú)协作
两地检察机关(jiǎnchájīguān)之间的广泛话题和密集互动,充分展现出跨区域检察交流协作(xiézuò)的巨大潜力和光明前景。同时,在工作推进(tuījìn)过程中(zhōng),如何变潜力为实力、化前景为实景,有效助力检察队伍建设,服务保障区域协同发展?
两地(liǎngdì)检察机关用两个“全域联动(liándòng)(liándòng)”给出答案。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刘慧介绍道:“我们本着(běnzhe)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、合作共建、携手共赢的原则,通过全地域联动、全领域联动,实现两地检察机关资源共享、文化共建、动力共生、业务共进。”
据了解,全地域联动就是北京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第三分院及(jí)密云区、平谷区、昌平区检察院等全力(quánlì)做好支持保障工作,拓展交流锻炼参与(cānyù)范围。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及密云区、平谷区、昌平区等检察院和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及其(jíqí)所辖(suǒxiá)12个基层检察院共同参与,不同地域的检察履职经验和各具特色的工作方法汇聚融合,为两地检察机关深度交流打下坚实基础。

全(quán)领域联动就是在(zài)选派赴京交流锻炼人员过程(guòchéng)中,最大程度丰富派出人员构成和接收岗位构成。派出队伍中既有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,也有负责队伍建设的政工人员;接收岗位既有从事具体案件办理的业务科室,也有管理(guǎnlǐ)检察政务的行政部门。来自不同部门、负责各项工作的检察人员共同(gòngtóng)参与,实现交流范围的最大化。
在这两个“全域联动(liándòng)”的有效助推下,互促共建工作扎实推进,先后形成调研报告、工作启示等(děng)各类(gèlèi)成果转化材料(cáiliào)30余篇,汇总数字检察、队伍建设等各类经验材料30余份,发布宣传稿件12篇,为两地检察机关协同一体履职(lǚzhí)、深化落实“京津冀+晋蒙”检察联动协作机制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。
近30年(nián)协作成效显著
随着两地检察机关(jiǎnchájīguān)互促共建工作进入“常态化、制度化、精准化”新阶段,党建与业务融合、教育培训(péixùn)互促、业务协作共进等各项工作成果(chéngguǒ)逐步显现。

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与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、昌平区检察院合作创建(chuàngjiàn)“同心联动星炬赋能”党建与业务融合品牌,成立赴京交流(jiāoliú)锻炼人员临时党支部,积极组织(zǔzhī)、联合开展(kāizhǎn)主题党日、经验交流等各项活动,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(dǎngyuán)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,互促共建工作更具活力。
在赴京(fùjīng)交流锻炼期间,赤峰(chìfēng)市检察人员积极参与各项工作,协助办理各类案件300余件(yújiàn),参与出庭公诉、提讯200余次。返回赤峰后,检察人员积极分享培训经验,力求交流再传导、全覆盖。
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(jījí)推动优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赤峰(chìfēng)地区应用,助力赤峰市检察机关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,通过模型发现监督线索800余条,目前已成案(àn)60余件。
“近30年的(de)京蒙协作让北京和赤峰紧紧联系在一起,真挚深厚的情谊使我们成为伙伴和亲戚。希望(xīwàng)两地检察机关持续深化互促共建(gòngjiàn)机制,携手推动人才交流等各项工作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。”赤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陈雪梅表示(biǎoshì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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